甘孜日報 2018年01月09日
本網訊(包旭杰)近日,州人民政府印發了《甘孜州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試行)》,確定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是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活動的一種事前、內部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
《辦法》共五章三十二條。明確了審核范圍。確定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四種重大行政執法決定。
《辦法》規定了審核程序。規定審核的程序、應提交的材料、載明的內容、審核的重點、審核的方式、審核的結論、審核結論的反饋和審核的時限等。
《辦法》體現了行政執法部門執法水平、執法質量的高低,由此實現對行政執法的深層次監督,對公正、文明執法意義較大,對切實維護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意義重大;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