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7年09月07日
本網訊(局辦)為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我州生態文明建設,近年來,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統切實加強全州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督促各人民調解組織統一思想、明確職責,通過強化“四項措施”,切實將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做好、做實、做出成效。
加強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為充分克服我州財政、專業人才等保障難問題,積極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從整合現有資源入手,以已經建立的石渠、色達等6個縣級人民調解組織為主要組織載體,以重點鄉鎮,特別是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較突出的重點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基礎平臺,充分調動熟悉環境保護方面專業知識、熱愛環境保護事業的優秀人民調解員的積極性和熱心,形成強有力的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臨時組織和兼職隊伍,及時分析研判轄區內環境保護糾紛動態,攻堅“疑難、復雜、重大”環境保護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
注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糾紛預防、排查、化解機制。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積極推動和深化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與其它調解形式的銜接聯動,形成資源整合、優勢互補、齊抓共管的多元化解機制格局。健全完善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源頭排查化解機制,提高對各種矛盾問題的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堅持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日常排查、定期排查、重點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全面推進落實小糾紛“隨手調”和重大疑難糾紛“三三調”工作機制。
明確將三類環境保護糾紛納入人民調解的受理范圍。一是環境污染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二是未違反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但客觀上存在污染影響引發的糾紛;三是因環境污染引發的民間糾紛。四是著力排查化解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案件。通過開展“人民調解進萬家 化解糾紛促和諧”等為主題的專項活動,排查化解包括環境保護領域在內的一大批工作難度大,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老案、難案、積案,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切實提高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
近三年來,全州各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處環境污染糾紛案件163件,涉及環境保護領域其它糾紛案件共9140件,為我州“依法治州”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