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7年08月04日
本網訊(州府辦)近日,我州采取“五舉措”加強資源開發管理。
健全工作機制。成立州資源管理委員會,實行黨政主要領導“雙主任”負責制,統籌旅游、能源、礦產、森林等重點資源開發管理。
全面清理資源。對全州重點資源進行全面清理,建立資源存量、開發臺帳,實現資源動態管理,共清理旅游資源111個、水電項目705座、礦業資源628宗、森林資源86個。
規范審批程序。資源開發審批實行縣(市)、主管部門、資源管理委員會層層審核,加強審批監管;建立資源開發退出機制,對未按規劃和合同規定時限推進開發的企業或個人,依法依規收回開發權。
堅持利益共享。建立資源交易價格管理機制,制定執行資源基準價格和保護價格;完善資源開發利益共享機制,建立資源折資入股模式(水電資源按10%以上,礦產、森林資源按15%以上,太陽能、風能、地熱按20%以上),實現資源開發效益最大化。
嚴格責任追究。對資源開發、利用、保護不力,按照規定嚴格追究負責人責任;針對違規圈侵占資源、不按規定開發的企業,一律納入“黑名單”,5年內禁止在州內申請資源開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