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7月13日
本網訊(徐登林)“自從鄉上出了環境資源違法案子,村里再也沒人敢上山亂砍樹了。”7月10日中午,道孚縣龍燈鄉柯爾卡村支部書記巴登在給進村督導工作的鄉長匯報工作時,深有感觸:傳統宣傳多遍,不如一案示范。
2015年底,州中級人民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該庭在原有林業庭基礎上完善機構、抽調具有相關專業背景的審判人員組成審判小組,還主動邀請環保專家作為陪審員參與環境資源違法案件審理。環境資源審判庭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模式,涉及環保案件全部集中審理。目前,我州兩級法院共審結非法采礦、盜伐林木、非法捕獵珍貴野生動物、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環境資源案件32件。
環境資源審判庭成立以來,全面落實新聞媒體和公眾參與旁聽制度,對涉及面廣、影響大的案件通過微博等方式進行直播,確保過程公開、結果公正。
為護航旅游生態產業,我州還成立了新都橋、海螺溝、美人谷、香格里拉等旅游景區法庭。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良軍認為,“環境資源審判庭和旅游景區法庭有力地強化了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為保護甘孜生態空間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