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3年07月05日
本網訊 “現在開庭……”清脆的法槌聲響起,庭審正式開始。近日,巴塘縣人民法院巡回審判庭把3起盜伐林木案的庭審現場搬到案發地巴塘縣波密鄉波堆村。波密鄉林業資源豐富,盜伐林木案件頻發,為進一步擴大法治教育宣傳效果,本次庭審邀請轄區鄉村干部、被告人親屬、村民代表等50余人到現場旁聽。
經審理查明,3起盜伐林木案5名被告人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5名被告均系當地村民,其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國有林木用于搭建自己在松茸采挖期間的臨時居所,觸犯法律而被追究刑事責任。阿某等5名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且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上可依法從寬處罰。根據案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現,最終法院判處阿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提出的生態環境修復、承擔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依法予以支持。
庭審結束后,法官、檢察官抓住普法機會,結合環境保護、電信詐騙、反邪教等法律法規知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前來旁聽的群眾進行了現場釋法,并向他們發放了自制的“以案釋法”宣傳資料。
近年來,巴塘法院牢固樹立“誰破壞誰修復”的恢復性司法理念,落實以生態環境修復為中心的損害救濟制度,探索有利于受損環境恢復的裁判和執行方式,以司法手段促進受損生態環境及時有效恢復。下一步,在黨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巴塘法院將堅定不移地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通過巡回審判,充分發揮審判的指引作用,為美麗“高原江南”的綠水青山源源不斷注入司法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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