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01月16日
本網訊 “感謝檢察機關對我們作出酌定不起訴決定,挽救了我們,也挽救了我們的家庭,謝謝檢察官、檢察長對我們關懷,你說的話我們會好好記住,今后一定遵紀守法,改過自新”。在新龍縣檢察院不起訴宣告儀式上,兩名被不起訴人的真摯話語讓在場所有人感慨不已。
2021年12月15日,巴某某和扎某某將一面印有“執法為民心換心,促進和諧安民心”的錦旗送到新龍縣檢察院代理檢察長譚江的手中,以表達對新龍縣檢察院人性化司法辦案的感激之情。
巴某某、扎某某故意毀壞財物案系新龍縣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因婚姻糾紛引起,雙方當事人刑事和解酌定不起訴案件。巴某某的妻子德某某系被害人扎某甲的妹妹,巴某某與德某某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長期不和。扎某甲多次干涉二人婚姻生活,導致雙方矛盾日益加重。2021年10月24日,雙方又因此事發生沖突,巴某某和其親戚扎某某為泄憤,用石頭砸被害人扎某甲的車輛,導致車輛多處損壞,產生9560元維修費用,繼而引發本案。
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檢察官秉承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貫徹落實高檢院“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理念,踐行司法為民辦案宗旨,同時立足于化解矛盾、修復家庭關系的角度,從道德、情理和法律層面,積極開展刑事和解工作,多次主動聯系雙方當事人釋法說理,引導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同時疏導勸解被害人,并主動告知雙方當事人刑事和解的相關規定及程序,耐心解答法律和政策上的疑惑,促進雙方進行刑事和解。經過檢察官的多次努力,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刑事和解協議并履行完畢。最終經代理檢察長批準,對犯罪嫌疑人巴某某、扎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訴。
打擊犯罪,不應只有寬度和高度,更要有“溫度”。新龍縣檢察院努力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以實實在在的工作舉措,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溫度”。
楊雪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