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8月21日
本網訊 近日,康定市法院通過采取執行懸賞措施順利執結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這是該院引入執行懸賞保險機制順利執結的第一案。
2014年5月,羅某某購買寶馬X1轎車一輛,車牌號為川AD54D5,所有權人為其本人。羅某某與楊某系朋友關系,楊某以跑生意沒有車輛不方便為由,2015年10月起借用羅某某的川AD54D5寶馬X1轎車使用,一直未歸還。無奈之下,羅某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楊某在規定期限內返還羅某某川AD54D5寶馬X1轎車及車輛行駛證,但楊某拒不履行義務,羅某某遂向康定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經查,被執行人楊某下落不明且車輛蹤跡無法確定,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鑒于該情況,為盡快實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當事人申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該院迅速公開發布執行保險懸賞公告,向社會征集有效車輛線索。今年8月13日,道孚縣刑警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其在道孚縣格西鄉發現川AD54D5寶馬X1轎車,經核查屬實。道孚縣刑警大隊在車輛持有人手中將車輛依法扣押后移交至康定市法院?,F車輛已交付給申請人羅某某。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下一步,康定市法院將繼續加大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被執行人的打擊力度,保持高壓態勢,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饒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