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12月27日
政法委書記談楓橋經驗
◎九龍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四龍班鳩
近年來,九龍縣充分借鑒“楓橋經驗”,針對資源分配極不均衡且多民族聚居容易導致各類矛盾糾紛、上訪訴求多發、易發的特殊縣情,加強源頭治理,強化工作措施,深入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堅決確保全縣社會大局持續和諧穩定。
壓實責任,確保糾紛排查全覆蓋。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進一步壓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工作責任,完善了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專項排查和定期、不定期相結合的排查工作機制,推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全覆蓋,動態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切實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將各類矛盾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社會持續穩定。
科學研判,有效防范和規避風險。嚴格執行風險評估制度。做好風險評估審查工作,充分征求各方意見建議,充分考慮民族地區的信仰、風俗等因素,避免大型群體性事件發生;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有效規避、預防、控制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加強矛盾糾紛研判工作。對一般性矛盾糾紛和涉穩矛盾糾紛分別建立管理臺賬,一般性矛盾糾紛由多元化解辦建立管理臺賬;涉穩矛盾糾紛納入維穩辦、維穩指揮部辦公室管理臺賬,落實分管領導牽頭督促糾紛化解工作,確保將糾紛化解在基層,實現社會全面穩定。
全力防控,嚴防糾紛問題激化。堅守法律底線,嚴格依法辦理,既要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又要堅決打擊非法阻工、聚眾鬧訪等各類非法上訪行為。在科學分析研判各類矛盾糾紛的前提下,對可能涉及串聯鬧事、非法上訪的矛盾糾紛逐一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各類矛盾糾紛穩控及時、化解及時、處置及時。
強化宣傳,共同構建法治良序。依托“七五”普法,持續推動法制宣傳。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要求,壓實普法宣傳責任,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推動法治九龍建設,進一步提升領導干部依法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引導群眾自覺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實現社會長期穩定。
加強督查,確保糾紛問題早化解。建立矛盾糾紛“五包五定”化解責任臺賬,定期梳理糾紛管理臺賬,對部分化解進度遲緩的矛盾糾紛,采取向分管領導送達督辦函、通報糾紛責任單位、納入目標考核等方式進行督促;對因化解不及時、穩控不到位造成矛盾激化擴大的,送交紀委嚴肅追責,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按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