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11月22日
◎縣委中心報道組 葉強平 洛真珠 文/圖
“以前每年縣上各單位、各部門的督查檢查組到我們比較偏遠的鄉上檢查次數都不少于50余次,有時一天有3、4個檢查組;國、省道上的鄉鎮被檢查的次數就更多了。但自今年縣上建立統一的大督查機制以來,所有檢查都統一固定時間、固定方式集中到區鄉(鎮)檢查指導工作,為我們區鄉(鎮)的工作人員騰出更多時間集中精力抓發展、促民生、保穩定,避免了重復督查,多頭督查,不用忙于多頭應付,減輕了基層負擔。”理塘縣下壩片區工委主任兼亞火鄉黨委書記丁真達吉深有體會地說。
“上級決策好、基層落實難”一直是困擾各級各部門的難題,縣級檢查工作組重復到鄉鎮、部門多頭檢查,給鄉鎮、部門造成疲于應付的檢查現象。如何讓縣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有效落實落地,又防止過多過濫的檢查?理塘縣決定給檢查“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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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理塘縣將大督辦與縣目標管理督查辦統一整合形成重點工作綜合大督查辦,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全縣各機關單位、鄉鎮,堅持以督、巡、查等方式,緊緊圍繞全縣發展、民生、穩定工作大局,突出重點、強化手段、創新方式、聚焦問題、狠抓落實,深入督查。理塘縣衛計局辦公室主任劉顯志算了一下,以前局上到各鄉鎮檢查督導衛生工作就有80多次,每次下去5—6名工作人員,遠的鄉每次買菜都要700—800元,車子油箱要加得滿滿的。現在有了綜合大督查,把我們需要檢查的如村衛生室建設等報到大督查辦,到時只需派一名業務人員跟隨大督查組開展工作就行了,節約了人力、財力,工作也照常推進了。“變過去‘單兵作戰’式為‘聯合作戰’,力度也更大了”。劉顯志說。
督什么?理塘縣緊緊圍繞縣委確定“133457”總體工作格局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推動全縣發展民生穩定工作以及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督查。理塘縣突出十個方面的督查重點:一是全力督導黨建工作;二是督查落實中央和省、州、縣重要會議、重要文件、重大活動、領導批示等大政方針、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以及會議議定事項,催辦進度緩慢、工作推進不力的事項進行督促檢查;三是對各級各部門環境衛生、征信等專項問題進行督查檢查;四是對脫貧攻堅戰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五是對依法治縣戰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六是對城鄉提升戰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七是對生態文明戰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八是對產業富民戰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九是對交通先行戰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十是對人才支撐戰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據理塘縣目標管理督查辦主任簡安拉姆介紹,每項工作分別為100分,采取減分辦法,換算折合分。每季末實行雙扣制(扣分扣責任金)平均分每分按100元進行扣罰責任金,分管領導占所在包鄉鎮和分管單位的10%進行扣罰責任金,每季限期5天收取責任金,并庚即上交財政入庫。“重點工作實行月督查后,更加鞭策我們區鄉鎮的所有工作有序開展,以后不管任何工作組來查內業資料都不需要應付檢查而突擊惡補材料。同時,解決了“上級決策好、基層落實難”的問題,改變了過去內業資料混亂、項目建設滯后的狀況。”理塘縣甲洼鎮黨委書記尼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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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怎么督”,理塘縣建立了四個機制。推行“一線工作法”,力求既做到思想“跟得上”,與縣委同向合拍,又做到行動“貼得緊”,緊扣縣委中心工作;既做到工作“督得快”,實事求是,又做到問題“查得實”,真督實查。一是建立領導帶隊督查機制。實行月督查,季排序,年考核的督查模式,每月由綜合督查辦會同副縣級以上非領導職務干部組成強有力的督查組,分六個組對全縣各級各部門進行月督查,并現場督查評定工作進度,現場打分上墻,發出整改通知,限期五天進行整改;二是建立督查調研機制。圍繞督查中的重點問題、工作落實中的難點問題、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每月召集督查組成員進行匯總座談,由副縣級督查領導對督查中問題進行交談,各級督查組成員對各自負責督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反饋,對督查中發現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查找落實不好的癥結,對涉及部門點對點進行發函,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為縣委、政府提供決策依據;三是建立臺帳管理機制。規范督查工作流程,實行臺帳式管理,采取月督查,季排序,年考核等方式,綜合大督辦每月末30日依照月督查情況進行月排序通報,督查匯總后對個別問題以發點球的形式逐一對單位和領導發函要求及時整改,并將問題提交紀委進行巡問,對連續3次排名末尾的單位啟動問責,對連續3次季排名末尾的單位進行年度目標降級處理,對督查中發現的較大問題,提交縣紀委;四是建立考核問責機制。進一步完善督查工作考核體系,強化督查結果,探索建立督查考核問責聯動機制,切實提高督查工作效能。對重點工作、重大項目、民生實事等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大的事項,加大問責力度,對落實全縣重大決策部署,行動積極、措施得力、政績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對消極被動、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影響重點項目進度和重要工作落實的,移交相關部門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縣委大督辦成立后,以“七大戰略”為核心從各部門當中選出精英人才并建立了人才庫,在督查當中從人才庫中抽調精英人員進行督查,充分發揮督查辦的“助推器”作用,堅持了一月一督查,直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向領導反饋了真實情況,并協調解決了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實行“三不固定”工作原則,即:督查單位不固定,督察組與督查對象關系不固定,督查組成員不固定,堅持常規督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以專項督查為主深入群眾當中。以訪、殺“回馬槍”反復督辦、“督”“研”結合等督查方法,敢督敢查,敢于觸及矛盾,勇于面對困難,做到了令出督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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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得好不好?關鍵看結果。理塘縣綜合大督查辦堅持敢抓敢管敢碰硬,特別是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不繞道而行,抓住不落實的人,盯住不落實的事,以下發《督查通知單》的形式,落實到有關部門、鄉(鎮),每月督查情況上報縣委常委會,并抄報縣委書記、縣長、組織部長、紀委書記,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督查結果與各級各部門評先選優工作掛鉤,切實做到督查結果的綜合運用。
老百姓關注的民生工程,采取“一月一督查”的方式,將監督檢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細化序時管控,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第一時間、原汁原味地向項目實施單位及縣級分管領導進行反饋,并下達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跟蹤問效。督查方式由事后督查、年底統一督查轉變為事前、事中、事后督查結合及序時督查,避免了以往民生項目年底統一竣工,資金年底統一撥付的堆壓式不良現象;保障了項目均衡推進,資金序時撥付,穩步推進了各項民生工程實施。
三個季度以來,共召開督查專題會議30余次,專項督查共督查32次,發出《督辦整改通知》185份,回復整改完成情況185份,已整改事項176件,待完善9件,開展月督查共計42場次,現場發出《督辦整改通知》494份,回復整改完成情況494份,督辦整改各類事項1494件,已整改事項1452件,長期整改事項26件,待完善16件;專項督查32次,發出《督辦整改通知》32份,回復整改完成情況32份,已整改事項26件,待完善6件;點對發函43件,收到回函43件,已整改完成40件,待完善3件。誠信工作推進有力,在年初預期不還貸185人中,已還款達123人,通過大督查追回預期款1600余萬元。月督查按每季次月平均扣分,一分罰100元的原則,三個季度共收取罰金228653.6元,其中領導責任為10%,共計20210元,并已上交財政。
“督查工作必須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推陳出新,創新思路和方法,才能與時俱進。我辦在今后的督查工作中,應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探索新形勢下督查工作的新方法,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提高督查工作水平和質量,切實為縣委縣政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快馬加鞭督查而亮劍、護航!”簡安拉姆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