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11月22日
◎德格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澤仁扎西
近年來,德格縣傳承新時代“楓橋經驗”,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和州多元化解辦的具體指導下,有效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實現了“小糾紛不出村、一般糾紛不出鄉鎮、疑難糾紛不出縣、矛盾不上交”目標。
堅持層級管理。各級各類調解組織及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和州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層級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就地就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責任機制,把源頭排查和一般性民間糾紛調處責任落實到鄉鎮、部門和領導。加大重大矛盾糾紛預警防范,做到矛盾早發現、風險早防范、調解早介入、糾紛早化解,掌握工作主動權,最大限度防止矛盾轉化升級。
強化多元化解。加強多元化解中心規范化建設,配齊配強主任、專職副主任和專兼職工作人員,確保領導體制不變、工作力量不減。充分發揮多元化解中心統籌推進、匯總研判、分流協調、資源整合、聯動化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樞紐作用。同時,規范人民調解工作,發揮人民調解源頭化解優勢和基礎性作用;健全行政調解,嚴格落實職能部門化解矛盾糾紛法定職責;拓展司法調解,落實“先行調解”法定職責,并積極動員工青婦、消協、法學會等組織參與矛盾糾紛化解。今年,將5個片區工委主任納入縣級調解員隊伍,增加工作經費10余萬元,多元化解中心調處糾紛46件、人民調解糾紛201件、行政調解糾紛35件、社會調解糾紛8件,形成成多點、多級、多專業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格局。
持續攻堅破難。大力實施矛盾糾紛攻堅破難行動,強化與臨縣、臨省的協作配合,采取政府搭臺、群眾參與和異地調解等方式,有效化解重大跨縣跨省矛盾糾紛。今年,縣政法委、多元化解中心牽頭,采取異地調解方式,調處亞丁鄉降某與新龍縣雄龍西鄉燈某長達3年的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和竹慶鎮八色村單某與石渠縣蝦扎鎮二村尼某16余萬元的蟲草款糾紛兩起州掛牌矛盾糾紛;竹慶鎮呷某與石渠縣謝某百余萬元天珠買賣糾紛、竹慶鎮呷某與本鎮所某三百萬元債務糾紛等重大或跨縣跨省矛盾糾紛13件;年古鄉真達村謝某與青海省達日縣扎陵湖鄉擦澤村安某、周某之間家庭經濟糾紛移交法院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落實綜治領導責任制。對因矛盾糾紛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導致案事件多發、社會秩序混亂或者發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區,按照綜治領導責任制規定,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