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07月12日
本網訊 為深入貫徹全國、省、州法院關于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會議精神,今年以來,瀘定縣法院多次召開專題研討部署會,出臺行動方案,完善“四大機制”,全院發力、全員參與、全面決戰,向執行難發起總攻。
完善內外聯動機制。完善內部聯動,深化立、審、執三個環節的內部協調,定期召開立審執會議,明確了加強立案告知,在立案環節明確告知當事人財產保全相關信息,從源頭防范執行不能風險,要求審判部門在辦理案件時充分考慮執行的可操作性。強化外部聯動,聯動工商、銀行、公安等部門,通過執行查控系統集中快速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車輛、房產、股權等,讓“老賴”人、財難逃。
完善繁簡分流機制。將執行案件進行分類,將執行干警進行分組。電腦操作熟練的年輕干警,集中財產查控,快速辦理簡易案件,及時分流復雜案件;經驗豐富的干警負責無財產案件,窮盡執行措施,規范終本程序;熟悉執行程序的干警負責有財產案件,提高資產處置效率;院長、分管副院長和執行局長執行老案組,努力解決執行積案,降低執行案件的信訪發生率。
完善“一把手責任制”。院長通過執行指揮中心及案件辦理流程節點管理,實行“執行案件分類管理”。對疑難執行案件進行親自督辦,針對關鍵環節進行及時調度,切實加大執行案件督導力度,有效地推進案件進程。對部分情況特殊的案件當事人,由院長現場接待,及時準確給予當事人滿意的答復,提升當事人的信任度。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由院長親自帶頭辦理,做到“講公正、講效率、講創新、講質量”,全力推動執行工作取得新進展。
完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人大政協監督、檢察監督、社會監督的“四位一體”的監督體制,主動邀請代表委員、人民陪審員、檢察機關、以及廉政監督員對具有重大影響以及群體性、敏感性的執行案件進行監督,與瀘定縣檢察院聯合印發了《民事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實施意見》,實現了執行攻堅工作在陽光下運行。馮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