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8年06月21日
近日,稻城縣法院執行局接到申請執行人劉XX的電話“謝謝你們了!房子鑰匙我已經取到。感謝稻城法院的執行法官們!”電話這邊都能感受到當事人激動的心情。 這位申請執行人劉XX在不久前還寫信給州紀委,稱自己充滿希望到稻城投資,但由于稻城縣投資環境不好以及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執行不力等原因,自己的權益未得到法律保障。劉XX的態度為何會發生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呢?
案件源于劉XX和胡X簽訂的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胡X因不按時繳納房租被劉XX訴至法院,當時雙方達成民事調解協議。由于承租人胡X未在期限內履行給付義務。劉XX按照法律規定申請強制執行。受理此案后,執行法官詳細了解案件經過,多次聯系被執行人胡X ,但胡X均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在該院依法將其經營的酒店和超市查封后,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然而,被執行人胡X并未在期限內履行約定義務,所以劉XX這才向州紀委遞交了信件反映情況。得知這一情況后,該院于2018年3月30日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安排部署執行方案。次日,便由執行局局長白馬曲珍帶隊趕往劉XX的住所地,詳細了解情況后發現劉XX向州紀委反映情況的原因并不是如信中的寫的那樣,而是擔心胡X的合伙人帕X威脅自己。該院執行法官向劉XX釋法明理后,邀請其一同前往被執行人胡X住所地查找被執行人下落以及財產線索。
由于被執行人胡X在春節后已經失蹤,目前下落不明,也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為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權威,該院決定啟動強制騰空程序。利害關系人帕X得知這一消息,到場揚言“如過法院強制收回房屋,我將死在里面。”執行法官耐心地向其耐心為其出示執行依據,闡明相關法律法規后,帕X表示自己不會妨礙執行。
該院依法將位于稻城縣金珠鎮金珠佳苑1期1號整棟商業樓(即金穗子酒店和珂瑞購物中心所在地)強制騰空后交付給了申請執行人劉XX。
此起案件的成功執結既挽回了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又推動了執行信訪由“事后被動化解”向“源頭主動預防”轉變。在今后的工作中,稻城法院將繼續把審判執行工作融入縣域經濟的建設大局,緊緊圍繞實現經濟跨越發展的首要任務,主動服務經濟發展,擴大服務范圍,創新服務方法,深化服務效果,為稻城縣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稻城縣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