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7年11月21日
本網訊(縣府辦)近年來,理塘縣四舉措夯實法治政府建設之基。
規范行權事項。對照省政府下發的《四川省權力清單(2016年本)》清理優化縣本級行政權力事項,取消4項,保留188項,在行權平臺錄入行政權力事項6201條,并建立完善的行權事項動態調整機制。
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審核執法人員資格,清理持證上崗情況,重點抽查公安、住建、環保等部門,確保所有執法行為依法、依規、依紀,切實保護公民權益。
規范法律援助。截至目前,縣法律援助中心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534人次,法律援助案件1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項(包括法律咨詢、代書各類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調查取證等)514人次,新建規范化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一個。
規范執法程序。堅持“誰辦理、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審查備案制度,規范告知、陳述、申辯、聽證、送達、執行等行政執法程序,做到執法流程清楚、措施明確、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