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11月02日
本網訊(記者 李婭妮 劉小兵)10月30日,記者從康定市違法、違規建筑(構)物集中整治動員會上獲悉,該市將在年內拆除規劃區內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搭建的所有建筑物。這標志著該市新一輪違法違規建筑(構)物集中整治動正式啟動。
據悉,該市已向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辦)和各相關企事業單位印發了《康定市違法違規建(構)筑物集中整治強制拆除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此次集中整治行動以“全面拆除規劃區內未經規劃建設許可和消防許可,影響市容市貌、房屋質量安全和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違法違規建(構)筑物,全面遏制違法違規搭建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控機制”為總體目標。該市范圍內,“經執行部門下達執法文書后,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未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的違法違規建(構)筑物都將作為整治對象。
本輪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時間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其中,10月30日至11月5日為宣傳動員階段,本階段該市將組織工作組深入各片區向相關群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其自主拆除;10月30日至11月10日為取證核查階段,本階段該市將組織相關部門對違法違規建(構)筑物進行行政執法核查,并動員業主自行拆除;11月11日至12月31日為集中實施階段,本階段,該市將對超過申請期限且未自行拆除的違法違規(建)構筑物依法實施強制拆除。此后,該市將繼續建立健全長效化管理機制,杜絕違建反彈。
同時,依法強制拆除行動產生的費用均由被拆除物的業主承擔,所有妨礙、阻擾依法拆除工作的行為都將被依法嚴肅處理。整個集中整治行動都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規范實施,并接受相關部門和群眾的監督;整治行動中,一切違紀、違規或不作為、亂作為的人員都將被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據悉,康定市于2015年10月啟動了違法違規建(構)筑物集中整治行動。兩年以來,該市采取“領導包片、部門包干”的工作模式,深入推進整治工作。截止目前,該市共清查出違建735處,其中518處已拆除完成,217處未拆除完成或拆除不徹底。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將以這217處違規建筑為主要對象,并繼續開展違規建筑清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