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08月15日
(第21號)
當前,國內疫情形勢異常嚴峻復雜,西藏疫情已外溢至我州。為切實筑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線,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在執行甘孜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19號、20號公告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省最新防控要求,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嚴格入(返)州人員排查管理。所有經航空、公路等入(返)川人員須掃“入川碼”,嚴格落實“入川即檢”。全州所有站點、交通便道要嚴格查驗入(返)州人員健康碼、行程卡。對7天內有西藏旅居史入(返)州人員,自抵州日起,嚴格實施“7天5檢”集中隔離,第7天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離。對7天內有新疆、海南、浙江義烏等涉疫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川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實施7天居家隔離,三地除高、中風險區外的入(返)川人員,實施“3天3檢”居家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
二、嚴格做實“四件事”。各縣(市)、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做實掃碼看碼、查驗核酸、督促戴罩、查堵風險“四件事”,落實疫情防控“紅黃牌”制度和防疫督導員制度,帶動全社會積極參與和支持防疫大局,形成群防群控強大合力。
三、嚴格履行個人防控責任。公眾要做好個人防護、避免人群聚集、關注疫情動態,嚴格履行掃碼驗碼、測溫戴罩、核酸檢測、主動報備、配合防疫等個人責任。如個人近期有風險地區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碼變為“紅碼”“黃碼”,要第一時間向所在村(社區)或賓館、酒店、單位報備。“紅碼”人員做好個人防護,就地等待轉運。對未按防控要求落實核酸檢測頻次的個人,就地實施集中隔離管控措施,重新計算管控時間,相關費用自理。對因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疫情輸入擴散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本公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內容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國家、省、州有新規定的,從其新規定。
甘孜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