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2月02日
為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傳染源的篩查和管理,減少疫情傳播風險,盡快遏制疫情蔓延擴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暫停各類群體性聚集活動。具有交叉感染風險的經營單位,如歌舞娛樂、電影院、游戲游藝、洗浴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營業性麻將場所和兒童游樂設施、健身房、室內游泳場(館)等暫停營業,景區景點、文化館、圖書館、博覽館、宗教活動場所暫停對外開放,暫停涉旅企業組織的團隊旅游活動。暫時禁止群體性聚餐(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廣大公眾應正確佩戴口罩,自覺將廢棄口罩進行毀損并按有害垃圾處置。
二、加強村(社區)網格化管理,對可能的傳染源要找得到、管得住、服務好。發熱病人以及來自疫區人員應積極配合村(社區)的排查檢疫工作安排。凡2020年1月10日以來,來自湖北或有過湖北等疫區旅居史的,請即刻報告所在村委會(社區)登記備案,并自進州之日起自覺居家隔離14天。同時,當地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健康登記工作,一旦出現發熱、乏力、呼吸困難、呼吸道感染(干咳為主)等癥狀,請立即佩戴口罩就近到當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即將外出務工人員離開現居住地時,主動到就近醫療衛生機構接受健康檢查。
三、暫停全州活畜禽交易及宰殺經營行為,實行活畜禽定點宰殺、集中檢疫、白條禽(肉)上市。市場主辦單位或個人要按衛生防疫要求對交易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洗消毒,活禽宰殺設施等要符合動物防疫、衛生等相關要求,實行封閉管理,并與銷售區域實行物理隔離。禁止從事野生動物捕獵、交易,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應實施隔離措施,禁止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使用野生動物加工、制售食品。加強對涉畜禽人員相關防控知識宣傳和教育,指導其做好健康防護工作。
四、州域內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的流行病學調查,確診或疑似病例應全力配合有關機構落實傳染病的調查、樣本采集、檢測、集中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不得隱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報、緩報、謊報有關情況。對拒絕配合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對妨礙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五、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實行統一收儲、統一調配。
甘孜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