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08月18日
本網訊 近年來,州委編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從體制機制入手,把握機構設置、職責劃分、人員劃轉等關鍵環節,積極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加快建設團結富裕和諧美麗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甘孜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把握機構設置,重塑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聚焦“執法主體”,把握機構設置,整合職能組建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以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名義統一執法,州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與同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實行“局隊合一”體制。嚴格按照改革要求,州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名稱規范為“甘孜藏族自治州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縣(市)級原則上規范為“XX縣(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把握職責劃分,厘清不同層級執法管轄權限。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職責主要由州、縣兩級按照分類分級原則分別承擔。州級主要承擔法律法規直接賦予本級的執法職責,組織查處轄區內跨區域和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監督指導轄區內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工作;日常執法檢查、一般案件違法查處以縣級為主;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通過賦權等形式,強化屬地管理,落實鄉鎮(街道)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職責。
把握人員劃轉,增強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力量。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在現有機構編制規模內,統籌配置執法資源和執法力量,做到職責整合和編制配備同步劃轉,隊伍組建和人員劃轉同步操作,確保改革后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力量只增不減,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得到全面增強。
州委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