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2年03月11日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丹
針對網友關注的網絡直播行業流量造假、產品良莠不齊等問題,記者采訪了全國人大代表、四川輕化工大學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副院長符宇航,全國人大代表、成都市溫江區壽安鎮岷江村黨委書記陶勛花,以及住川全國政協委員、西昌學院院長賀盛瑜。
你點題 我代言
四川日報全媒體推出的“你點題 我代言”全國兩會互動專題活動正在火熱進行中,活動誠邀網友與四川省全國人大代表、住川全國政協委員們“面對面”交流,共話民生,共促發展。
網友@劉呱呱點題
希望加大對直播行業的監管,規范行業標準。
@劉呱呱的留言
我是一名小商戶,在某短視頻平臺看見一家公司關于直播帶貨的廣告宣傳,跟該公司合作了幾場下來,發現他們的觀看數據、粉絲數據都靠作假,直播間在線人數也是第三方軟件刷的。希望相關部門加大對這一行業的監管,同時規范主播收入、稅收等相關問題。
支招一 提高準入門檻 對直播帶貨進行分級分類
“網絡直播造假,傷害的是消費者的利益,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進行規范。”賀盛瑜出示了一組數據——根據商務部發布的《中國電子商務報告(2020)》,2020年全國網上零售額達11.76萬億元,同比增長10.9%。“電子商務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一些問題,網絡水軍、售賣假貨、流量造假等現象時有發生,給網絡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賀盛瑜認為。
對此,符宇航表示贊同。她在調研中發現,網絡直播運營者、直播帶貨人員從事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服務時,暴露出了產品質量及安全無保障、虛假宣傳、維權不易、稅務不合規等問題。比如,隨意發布虛假信息,欺騙、誤導用戶;對粉絲數量、交易量、評價數據等虛構造假,以及網絡主播偷稅漏稅等等。“這些行為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知識產權、破壞市場秩序。而且,由于行業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監管困難。”符宇航說。
“構建良好的網絡環境,網絡直播營銷是其中重要的一環。”符宇航建議,繼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體系,加大對網絡平臺、經營者、主播的審核和監管力度,對直播帶貨節目進行分級分類,提高直播帶貨主播準入門檻。同時,對網絡直播、直播帶貨主播的打賞收入,相關部門應明確限制額度。
支招二 強化平臺監督 電商平臺應建立商品準入制
代表委員們在建議中,都不約而同談到,規范直播帶貨,重要的是要強化平臺的監督管理責任。賀盛瑜建議,電商平臺要建立健全商品準入制,所有的商品要有質檢認證,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加強對網絡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和稅收監管,依法嚴處涉稅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網絡營銷環境。
符宇航則希望,建立統一的直播帶貨違法舉報及維權平臺,將多次誤導和欺詐消費者的直播帶貨行為列入“黑名單”,實施市場禁入,同時對侵犯消費者權益等典型案例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活動。
2020年11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了《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對網絡直播和電商直播的登記、內容、審核、主播等方面提出了相關要求。“建議我省盡快出臺具體措施,推動主播培訓與持證上崗,建立直播行業相關考評標準。”陶勛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