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1年11月23日
每周作業中,學科類作業不得超過 70%
●非初中畢業年級考試應準確研判學生階段學習水平,切實降低考試難度
●每周的作業中,學科類作業不得超過70%,實踐探究類作業不得少于30%
●所有學校要全覆蓋建立作業公示制度,明確公示內容、方式、目的等
本網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江蕓涵)11月22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和作業管理的通知》已下發,明確要求統籌考試和作業功能,做到少考精練、考練互補。
《通知》指出,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外,其他考試不具有選拔功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具有學業水平檢測和中考選拔雙重功能,實行“兩考合一”。
考試應側重于某一學習階段學習情況的整體性評價,作業應側重于具體章節(單元)、課時知識掌握、能力形成的過程性學業檢測。按規定可舉行的考試,要嚴格依據課標規定的內容目標,著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準確體現學期和學年階段特征要求。學校要加強隨堂練習,夯實學生學習過程,當堂過手,打牢基礎。
在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義務教育考試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鼓勵各地各校積極探索設計減量提質的考試辦法。學校要統籌規劃初中三年的期中、期末考試,可實行學科錯位安排,期中考試科目一般不超過五個學科。要合理運用考試結果,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非初中畢業年級考試應準確研判學生階段學習水平,切實降低考試難度。各學科考試難度系數,小學不低于0.95(即平均分不低于滿分的95%),初中不低于0.85,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低于0.70。考試內容必須以當時教學進度和課標規定為基準,切實做到不超前,不超標,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各地要采取措施,防止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學校要密切配合并規范組織質量監測,不公布、不反饋學生個人質量監測成績,嚴禁用質量監測成績對學生排名或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學校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義務教育學校作業時長的有關規定,建立各學科作業統籌機制,科學設定各學科作業量,堅決控制作業總時長。實行學科輪流作業制度,每天布置書面作業的學科:小學一二年級,可安排1-2個科目的書面作業,在課堂內和課后服務時段完成,不得安排學科類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控制在2科以內,七八年級控制在4科以內,九年級控制在5科以內。每周的作業中,學科類作業不得超過70%,實踐探究類作業不得少于30%。探索推行每周一天為“無作業日”,減少周末、法定節假日書面作業。按照《通知》,學校要及時全面反饋學生學習情況。小學一二年級,學校要每學期至少向家長反饋二次學生發展情況;省級教研部門要研制發布《四川省小學一二年級學生發展期末通知單》,學校要以此為基礎,以關鍵表現記錄、激勵性評語和增值性評價等方式,向家長反饋學生在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的發展情況。
鼓勵各地和學校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設考試和作業數據采集與分析平臺,常態化采集學生的作業數據和考試數據,定期向個體學生提供自己的作業和考試報告,逐步建立學生考試和作業數據庫,形成學生的學業成長檔案。
所有學校要全覆蓋建立作業公示制度,明確公示內容、方式、目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