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0年03月20日
本網訊(記者 殷鵬)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戰線的“眼睛”,也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保障。3月19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將基本完成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上收工作,從下半年開始,我省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將按上收后的新體制、新機制運行。
據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整之后,原21個市(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名稱統一變更為“四川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上收后的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職能包括負責轄區內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等5個方面。
“梳理上述職能,總體來說有兩大變化。”上述負責人表示,首先是把轄區內生態環境監測和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明確為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的基本職能。其次是明確受市(州)生態環境局委托做好執法監測、生態環境科研、規劃、評估等相關工作,承擔對轄區內縣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為轄區內生態環境監測的質量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接下來,我省將以此次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上收改革為契機,圍繞構建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形成生態環境數據一本臺賬、一張網絡、一個窗口,全力把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建成區域“質量中心”“技術中心”“數據中心”“應急監測中心”,助推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