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觀察 2020年02月18日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關于成立農民工外出務工服務工作專班的通知
川疫指發〔2020〕19號
各市(州)、縣(市、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省直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確保就業大局穩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省農民工安全外出務工工作,推動落實省政府與廣東、浙江等地達成的關于疫情期間務工人員安全有序返崗協作事宜,經研究決定,成立農民工外出務工服務工作專班(以下簡稱省工作專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召集人:胡 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
成??員:黃曉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省就業局局長
趙汝鵬 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寧 堅 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張樹華 省經濟合作局二級巡視員
馮定清 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聯絡員:李一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民工工作處處長
二、工作職責
貫徹落實省委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及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于農民工返崗復工和企業復產工作部署。切實加強我省農民工外出務工過程中的疫情防控,統籌推動農民工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出省專車專列,引導農民工安全有序外出務工。
三、責任分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時掌握、發布、推送企業用工信息,與用工企業做好崗位需求、上崗時間、薪酬待遇等銜接工作;摸清我省農民工外出務工需求、計劃出行時間、務工去向和就業行業等情況,并將摸排統計情況與用工地進行對接。
省衛生健康委:指導各地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轄區內有外出務工需求的農民工提供免費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做好健康狀況記錄并存檔,根據需要為其出具《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并對服務過程中發現的癥狀異常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公司:根據農民工務工出行需求,指導各地做好組織運力、落實專列專車、規劃行程線路、明確開行時間、協調到達地接駁交接等工作;發車前檢查并核對乘車人員健康申報證明;配備體溫計、免洗洗手液、消毒藥品等防疫物資,做好運輸途中防疫、安全和便民服務管理工作。
省經濟合作局:指導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及時收集反饋當地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農民工省外務工返崗跟蹤管理服務工作。
四、工作機制
省工作專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作為牽頭單位,在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專班從成員單位抽調工作人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集中辦公。抽調人員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責,在牽頭單位統籌下開展工作,全力推進我省農民工外出務工返崗工作。
各市(州)、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成立農民工外出務工服務工作專班。
附件:1.關于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工作的有關指導要求和說明
2.關于做好疫情期間廣東浙江等地川籍農民工返崗復工的實施方案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7日
附件1
關于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工作的有關指導要求和說明
為貫徹省應急指揮部《關于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的通知》(川疫指發〔2020〕17號)安排部署,現提出關于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的有關指導要求和說明,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一、關于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工作的指導要求
(一)各市(州)、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成立服務專班,負責農民工外出就業的各項服務保障工作。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本部門專班責任人、聯系方式主動向當地農民工外出就業集中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企業公布,暢通對接協調渠道,及時掌握用工信息和返崗情況。要每天按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防疫辦上報本地專班工作推進情況。
(二)要依托四川公共招聘網、“四川e就業”微信公眾號、農民工服務平臺、電視報刊等多種渠道把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政策宣傳到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當地負責組織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工作的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具體聯系人、聯系方式,讓農民工知曉服務政策、內容、流程。
(三)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收集整理擬外出務工人員名單、返崗時間、目的地和企業等信息,會同輸出地鄉鎮(街道)審核個人信息,組織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對接衛生健康部門和鄉鎮共同制定排班表,指導鄉鎮勞動保障所和農民工服務中心人員按排班時間組織農民工按時參加健康申報證明服務。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掌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的內容和流程,正確組織和指導外出務工人員申報。對無法通過手機報名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外出務工人員,可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保障常規報名人員健康服務的前提下,為其提供便利服務。
(五)各地可按照以下“七步法”開展健康申報證明服務:
第1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務工人員用手機掃描“天府醫健通”二維碼。
第2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務工人員填寫“健康申報”信息。
第3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登錄健康申報網上服務平臺,收集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報名人員名單上報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第4步: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按照戶籍地(含常住人口)人員分區做好統計,梳理匯總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第5步: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會同衛生健康部門、鄉鎮(街道)根據各區域報名人數列出排班表。
第6步:鄉鎮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專人按照排班表人員名單、檢查時間,通知并組織申報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受健康服務。
第7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實施健康服務,對適宜出行且有健康證明需求的農民工出具《四川省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對不適宜出行的,應向申報人員耐心細致提出建議。
二、關于基層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服務機構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工作的指導要求
(一)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組織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申報人員提供健康檢查、出具健康申報證明等服務,配合政府工作專班做好申報人員名單匯總、現場秩序維護等。
(二)醫務人員完成流行病學咨詢和體溫測量后,實事求是作出是否適宜出行的結論。如認為適宜出行的,應向申報人員出具經雙方簽字和服務機構蓋章的《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如認為不宜出行的,應向申報人員耐心細致提出建議,不出具《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
(三)對出具的《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應立即轉交當地政府安排的專人拍照上傳至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和查詢系統。
(四)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選定寬敞、通風的診斷室或區域作為服務場所,在指定區域張貼醒目標識。參與服務的醫務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和外出務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減少可能的接觸或暴露,堅決避免感染風險。
(五)出省務工農民工可參照《四川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于做好外出務工人員申報健康證明服務的通知》(川疫指發〔2020〕17號)要求,申報行前衛生健康服務工作。從2月17日起,全省省內、省外務工人員接受健康服務人數的數據統計工作轉由其他部門負責,各地衛生健康部門不再報送《四川省2020年春節后出省務工和返崗農民工免費健康服務統計表》。
(六)所有基層醫療機構必須將申報工作操作流程全員培訓到位、服務準備工作到位。
(七)各地衛生健康部門實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工作中,要與分區分類防控工作結合起來。無現癥病例的縣(市、區)所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省上統一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出具《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時,可手寫備注本縣(市、區)為無現癥病例區。
三、關于使用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和查詢系統的指導說明
(一)四川省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和查詢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圍繞外出務工人員、檢查醫生、用工單位等不同使用群體,可實現申報、確認、查詢三項主要功能。
外出務工人員可通過系統在線填寫個人基礎信息、健康狀況、接觸史等,自主完成健康證明申報。
醫生可通過系統提前了解申報人的填報信息,現場測量體溫、詢問接觸史以及健康狀況,線上線下同步確認結果。
用工單位、目的地村(社區)等可掃描外出務工人員的健康二維碼,隨時進行健康查驗。
(二)系統統一設置一個入口碼,可通過支付寶、微信等多種應用掃碼進入,實現全省“一碼進入、一碼申報、一碼亮證、一碼查詢”。
系統可與各級政府網站、四川政務服務網(天府通辦APP)、農民工服務平臺、四川群防快線等接通,實現多渠道申報、查驗以及信息智能比對、實時共享等功能。
系統對采集的數據進行加密處理,以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和個人隱私安全。
(三)電子健康申報證明在醫生確認提交后一律不能再修改,與紙質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四)各地各部門(單位)應依照省大數據中心制作發布的使用操作指南和動漫視頻,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在鄉鎮(街道)、村(社區)以及其他人員流動性強的公共場所廣泛進行宣傳。對部分不會使用的群眾,應充分發動鄉鎮村組干部、駐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志愿者等給予引導和幫助。
附件2
關于做好疫情期間廣東浙江等地川籍農民工返崗復工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與廣東、浙江等省達成的疫情期間勞務協作共識,推動川籍農民工安全有序返崗,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省級統籌對接、市縣具體實施。加強省級專班的統籌協調力度,落實市縣主體責任,暢通省市縣信息渠道,加強與用工地的對接聯絡,實現務工人員輸出地和輸入地無縫對接。堅持突出重點,精準服務。按照分區分級差異化監管要求,明確輸入地與輸出地的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對象,確保務工返崗人員“省內出得來、省外進得去、企業留得住、服務跟得上”。堅持健康監測、安全可控。加強務工返崗人員行前、途中和崗前的健康檢查和監測,確保全程無健康隱患。堅持專車直達,達標上崗。開通專列專車,實行“點對點、一站式”服務,嚴格做好交通途中衛生防范、安全管理,確保農民工安全返崗。
二、工作目標
結合我省務工需求和廣東、浙江等地用工需求,通過實施省際間對接、摸清用工需求、開通專車專列、開展健康服務等措施,推動勞務務實合作,實現省際間合作互利、信息共享,促進川籍農民工盡快安全有序返崗就業。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服務對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有序推進農民工外出務工人員返崗,按照分區分級管理的要求優先保障省內無現癥病例區和散發病例區的農民工有序輸出,重點組織廣東省深圳、廣州、東莞、佛山、珠海和浙江省杭州、寧波、紹興、嘉興、湖州、金華等主要務工地企業員工返崗、東西部勞務扶貧協作對口援助縣的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
(二)暢通宣傳渠道。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依托四川公共招聘網、“四川e就業”微信公眾號、QQ群、農民工服務平臺、電視報刊等多種渠道把外出務工健康申報證明服務、交通保障等政策宣傳到位;及時將各級專班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交通運輸、鄉鎮、鄉鎮衛生院和社區服務中心的具體聯系人、聯系電話向社會公布,讓農民工知曉服務政策、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和服務人員,暢通農民工外出務工返崗對接協調渠道。
(三)摸清用工需求。結合四川外出務工人員意愿和廣東、浙江等省用工需求,及時組織符合條件農民工返崗復工。
對接用工需求。省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主動與廣東、浙江主要務工地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和用工企業或單位對接用工需求,協調專列專車組織農民工及時外出務工返崗;全力支持配合用工地主管部門或企業組織返崗專列專車。
收集務工信息。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對有意愿赴粵、赴浙務工返崗人員數量、計劃出行時間、務工目的地和企業等情況進行全面統計;結合廣東、浙江等省提供的用工需求,設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專員,分類建立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用工需求,及時發布、推送省外網上招聘信息、企業用工和返崗員工信息,及時組織農民工與用工企業做好上崗時間、上崗要求等銜接工作。
(四)開展健康服務。結合廣東、浙江等地疫情防控需要,在確定赴粵、赴浙務工返崗人員名單后,有序組織農民工參加健康申報證明服務。
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會同鄉鎮和社區引導農民工申報健康證明,會同鄉鎮黨委政府審核個人報名信息后,與縣級衛生健康部門共同制定健康申報證明服務排班表;負責引導務工返崗人員通過微信登錄“粵省事”、在支付寶內申領浙江健康碼,按目的地城市規定進行入粵、浙等地有序務工返崗。
鄉鎮和社區負責組織轄區內勞動保障所和農民工服務機構人員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按排班時間通知和組織農民工按時參加健康服務。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組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制定健康服務流程、服務方案,按組分批對農民工實施行前健康檢查,對符合外出務工返崗健康條件人員出具《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
(五)提供交通保障。按照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衛生健康部門核定的赴粵、浙務工人員名單,分區域、分批次組織好專列專車,實行“點對點、一站式”服務,確保務工返崗人員安全到達務工地。
市縣交通運輸部門牽頭,根據務工和返崗需求提前與廣東、浙江等用工地交通運輸部門對接,協調長途客運線路,做好落實專列專車、規劃行程線路、明確開行和到達時間、協調到達地接駁交接等工作;會同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發車前乘車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檢查、信息核對和組織等工作,如實填報乘客信息登記表,制發農民工包車通行證(登記表、通行證按照交通運輸部規定格式填寫);負責配備好隨車必用的體溫計、免洗洗手液、消毒藥品等防疫物資,做好運輸途中防疫、安全和便民服務管理工作;指派專人負責到達終點后的交接工作,與用工企業做好乘客信息登記表、健康證明等交接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協調成都鐵路局集團有限公司開通到廣東、浙江等地火車專列,規劃好全程路線和沿途停靠站點,組織好各站人員進站、乘車的健康檢查,做好車廂內座次安排、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配備好醫護人員和必用的體溫計、免洗洗手液、消毒藥品等防疫物資。
(六)加強行前教育。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會同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部門對符合外出務工返崗健康條件人員開展行前疫情防控、勞動紀律、健康檢查、交通安全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他們自覺遵守用工地和用工企業制定的外出務工返崗各項規定。
(七)落實跟蹤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會同省政府駐外辦事處組織在粵、浙等地的四川農民工服務站和農民工流動黨支部,協助做好務工返崗人員的后續跟蹤管理、健康信息協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
四、保障機制
(一)成立工作專班。四川省與廣東、浙江等用工地分別建立工作專班,負責員工返崗復工和企業有序復產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工作。我省在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下成立農民工外出務工人員服務工作專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衛生健康、交通運輸、鐵路和省政府駐外機構參與,明確各成員單位責任領導、責任處室和具體聯絡員,負責全省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外出務工返崗的組織協調、人員協查、信息互換、健康服務、交通保障和后續管理等工作。
(二)加強督促指導。督促全省各市(州)、縣(市、區)建立相應專班,明確市縣主體責任,編印《四川省疫情期間農民工務工返崗服務手冊》,并及時提供給廣東和浙江等地,方便在組織過程中“點對點”的對接溝通。
(三)建立通報機制。建立省際會商機制,每周交換工作信息、總結工作成效,重大突發事件及時會商妥善處理。建立市(州)日報制度,掌握工作進度,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