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報觀察 2020年02月17日
川報觀察記者 熊筱偉
2月17日,省科技廳印發《支持四川省重點實驗室全力開展疫情防控科技攻關十條政策措施》,以十條政策調動、全力支持四川省重點實驗室在疫情防控過程中的技術研發和集成應用戰斗隊作用。
具體十項政策如下:
一、全面啟動“一次辦好”運行管理模式。加大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科技創新基地平臺服務力度,保障“線上”開展實驗室考核和評估材料填報、信息變更、后補助等政策查詢等工作一站式服務,實現實驗室申報、運行、管理等基本業務服務的快速辦理。
二、開辟“綠色通道”支持新建重點領域實驗室。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復工復產中成效顯著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在具備開展相關領域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資質及硬件條件的基礎上,凡是新申報建設實驗室,開辟綠色通道,優化申報、審核和評審流程,壓縮辦理時限,予以優先支持。
三、優先采納應急性基礎研究領域指南方向。凡是疫情防控阻擊戰中提出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需求,以及企業類實驗室牽頭實施的疫病防控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應用研發,在編制應急性基礎研究領域項目申報指南時,優先考慮實驗室提出的需求建議意見,并擇優納入申報范圍。
四、疫情防控成果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實驗室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取得的重大技術突破和成果應用,將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實驗室年度考核和周期評估的績效成績,按規定擇優予以運行后補助支持。
五、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期間實驗室運行管理內容。對因疫情防控阻擊戰而無法舉行實驗室主任現場辦公會、學術委員會、各類咨詢會,無法開展儀器設備共享服務以及面向社會公眾開展開放交流的實驗室,允許暫時取消或待疫情結束后適時開展,科技廳將在實驗室年度考核中,適當降低相關方面的指標權重。
六、實行年度績效考核“免試”管理。對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實驗室,在提供相應佐證材料的基礎上,可申請免于參加當年年度考核,作為合格類實驗室予以相關支持;對于發揮重大作用和取得重大科研突破的,可申請當年考核為優秀,科技廳將按照規定給予優先支持。
七、免除疫情抗擊科研人員項目申報限項。對于馳援湖北省直接參加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實驗室固定人員,可不受申報單位和實驗室名額限制,5年內可直接推薦申報省級科技計劃應用基礎研究類項目,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
八、新增獎勵性名額支持項目申報。對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作出突出成果和貢獻的實驗室,在提供相應支撐材料基礎上,可在當年省級科技計劃應用基礎研究項目等限項(限額)類項目申報中,各新增獎勵性申報名額2個,在專家評審合格且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給予優先支持。
九、延長基礎研究類項目驗收時限。對項目負責人因直接或間接參與疫情防控阻擊戰工作導致不能按期驗收的,以及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開展的四川省應用基礎研究、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創新研究團隊、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項目,經申請核實后可以延期驗收,最長延期時間可達1年。
十、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及團隊。按照“基地+項目+人才+任務”結合的原則,通過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創新研究團隊等人才類項目,優先支持和培養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有突出貢獻和研究成果的實驗室的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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