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 2020年02月13日
四川新聞網成都2月13日訊(記者 李丹)13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獲悉,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廣大企業和職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動員廣大職工凝心聚力共克時艱,針對當前特殊時期勞動關系運行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省工商業聯合會等4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重點從靈活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用工問題、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采取多種措施減輕企業負擔、加大指導服務力度等四個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和措施要求。體現了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委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引導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共渡難關;充分發揮三方機制在保企業、保就業、保穩定中的獨特作用,一如既往地為企業提供勞動關系領域的優良服務,進一步為戰勝疫情、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維護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作貢獻。
在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方面,《實施意見》指出,一是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二是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集體協商制度,通過協商共決方式,推動職工工資待遇調整與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掛鉤。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鼓勵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培訓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周轉壓力。
三是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在采取多種措施減輕企業負擔方面,《實施意見》指出,一是幫助企業減少招聘成本。要加大線上招聘服務工作力度,主動對接企業崗位需求,扎實開展線上春風行動,大力推廣遠程面試,提高招聘企業與勞動者“點對點”直接對接率。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收費,堅決打擊惡意哄抬勞動力價格行為。對受疫情影響缺工較大的企業或者承擔政府保障任務企業,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減免費用提供招聘服務。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到企業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費的,由機構向用工企業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按不低于300元/人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二是合理分擔企業穩崗成本。用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受疫情影響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可放寬裁員率標準,讓更多企業受益。用好職業技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或線下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用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對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各級工會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安排一定規模的防控專項資金,加大對防疫一線職工的慰問,充分調動職工參與防控疫情的積極性。用好企業組織會費,對受疫情影響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實行一定比例的企業會費返還。
三是提供在線免費培訓。指導企業積極組織開展職工在線免費培訓,支持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技能培訓和困難企業職工轉崗培訓,開放“中國職業培訓在線”平臺全部功能,免費提供培訓教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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