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0年01月09日
本網訊(陳婷)提案辦理答復之后,由提案者對辦理工作進行評價,是每年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流程的環節之一。今年,省政協將對這一環節進行優化,要求提案者對提案辦理復文的質量作出明確評價。1月8日,省政協提案委到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上門走訪座談時,透露了上述消息。
此舉是針對所有省政協提案而設計的。省政協提案委正在改進提案辦理征詢意見表,其中將特別增設一項提案辦理復文質量評價指標,就是看承辦單位的答復是否具有足夠針對性。
在提案辦理工作中,一些提案承辦單位存在“以工作情況通報代替提案辦理答復”“答非所問”的現象,受到政協委員“吐槽”。由于以往評價指標比較籠統,提案者在進行綜合評價時往往感覺自己“被滿意”。增設單列的復文質量評價指標,可望對承辦單位在辦理工作中認真論證、積極落實提案建議形成倒逼效應。
今年,在推動提高集體提案辦理工作質量方面,省政協還有兩個新的考慮。一是探索開展集體提案的清單式管理。去年,省政協已經在重點提案辦理中推行了提案辦理情況清單制度,今年這一制度將覆蓋到所有集體提案。屆時,每一件集體提案的辦理情況都要按標準填寫一張清單,包括提案辦理協商方式、達成的協商共識、提案辦理落實情況等。從已經實施的重點提案辦理清單來看,清單對提案提出的具體建議、針對每條建議的落實措施或工作打算、措施實施取得的實效、建議不能采納的原因等內容均進行了單列。
另一個新舉措,就是要著力提高集體提案的“面對面”協商率。省政協辦公廳提案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力求推動達到“最理想狀態”——“面對面”協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