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9年07月02日
鼓勵改革創新 體現改革成果
●《條例》明確,自貿試驗區應當建立以創新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形成在科學考評基礎上的免責問責機制
●《條例》與外商投資法緊密銜接,規定自貿試驗區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本網訊(劉佳)鼓勵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推動全面創新,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7月1日,《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正式施行。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當日舉行的《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鼓勵改革創新是《條例》的一大亮點,《條例》明確,自貿試驗區應當建立以創新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形成在科學考評基礎上的免責問責機制。
《條例》分9章、共60條,明確自貿試驗區建設目標,從管理體制、政務服務、投資促進、貿易便利、金融創新、法治環境、協同發展等7個方面進行規范,使自貿試驗區建設有章可循、改革創新于法有據。
《條例》與外商投資法緊密銜接,規定自貿試驗區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外商投資促進和便利化政策措施,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同時,及時總結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過程中取得的先進經驗和重要成果,“多式聯運一單制”“行政審批小時清單制”“推進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服務前置新模式”等在全國產生重要影響的改革成果在條文中加以體現。《條例》還特別注重營造法治環境,明確自貿試驗區應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規范和標準;支持仲裁服務業發展;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在實施協同開放方面,《條例》明確,自貿試驗區實施內陸與沿海沿邊沿江協同開放戰略,加強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和二十一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長江經濟帶等協同開放。《條例》還創新拓展適用范圍,規定省政府確定的自貿試驗區協同改革先行區參照適用本條例。
新聞發布會上,省商務廳廳長劉欣介紹,省商務廳(四川自貿辦)將切實履行統籌協調、指導督查等職責,完善配套措施、推動改革創新攻堅、持續開展差異化探索。同時,聚力聚焦雙向投資管理、貿易便利化、金融開放創新、區域協同開放、現代政府治理等“五大核心制度體系”創新,加大集成創新,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加快打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大力實施內陸與沿海沿邊沿江協同開放戰略,在省內加快建設協同改革先行區,與省外探索建設協同開放示范區,在境外持續開展“魅力自貿·開放四川”鏈動全球活動,全面推動自貿試驗區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