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9年01月09日
劉成鳴肖友才李江羅振華出席 李康作州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吳良軍廖學東分別作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李康作州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記者 張兵 攝
本網訊 昨(8)日上午,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州中級人民法院和州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表決通過了州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選舉辦法(草案)。
大會應到代表280名,272名代表出席,符合法定人數。
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劉成鳴,大會主席團執行主席李康、格絨、李致民、范文華、楊志貴、松呷、王成康、田龍、趙景強、袁明光、格勒多吉、何良忠、甲納巴·十四世江南及大會主席團成員在主席臺就座。大會由李致民主持。
肖友才、李江、羅振華出席會議。
受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托,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康作州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報告從四個方面回顧了2018年的工作:突出人大政治屬性,堅定正確政治方向;彰顯人大法律屬性,全力推進依法治州;堅持人大職能屬性,確保監督精準有效;加強改進代表工作,抓好機關自身建設。
李康說,2018年,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堅強領導下,州人大常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職,推動人大工作邁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一年來,召開常委會會議6次,主任會議12次,審議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3部,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11個,對5部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組織視察調研23次,形成專題調研報告25篇,作出決議5項,依法任免“一府一委兩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7人次,圓滿完成了州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關于今后工作的安排,李康說,2019年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一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州人大常委會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州委十一屆六次全會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目標,突出脫貧奔康和長治久安‘兩個關鍵’,統籌抓好發展民生穩定‘三件大事’,補齊基礎設施滯后、民生水平不高、法治基礎薄弱、人才隊伍不足‘四大短板’,夯實長治久安思想基礎、物質基礎、民心基礎、法治基礎、組織基礎‘五大基礎’,精心組織實施扶貧攻堅、依法治州、產業富民、交通先行、城鄉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六大戰略’”的全州總體工作格局,在推進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國家生態建設示范區和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三創聯動”,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依法履職,主動作為。
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良軍在報告法院工作時說,2018年,在州委堅強領導、州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監督、州政協民主監督、上級法院有力指導和州政府、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州法院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緊扣州委總體工作格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突出保障國家政治安全,狠抓維護穩定和執法辦案,各項工作取得新進步、邁上新臺階。2018年,全州法院共受理案件5521件,審執結5405件,同比分別增長24.26 %、24%;其中,州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811件,審執結801件,同比分別增長37.45%、37.87%。2019年全州法院將緊扣州委“圍繞一個目標、突出兩個關鍵、抓好三件大事、補齊四大短板、夯實五大基礎、實施六大戰略”總體工作格局,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全力服務保障全州發展民生穩定大局。
州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廖學東在報告檢察院工作時說,2018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開局之年、改革開放和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全州檢察機關在州委和省檢察院的堅強領導下,在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和州委十一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遵循“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總要求,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2019年全州檢察工作的總體思路是:緊緊圍繞我州在全省“一干多支、五區協同”區域發展新格局中川西北生態示范區定位,緊緊圍繞創建全國生態建設示范區、全國全域旅游示范區、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和州委“圍繞一個目標、突出兩個關鍵、抓好三件大事、補齊四大短板、夯實五大基礎、實施六大戰略”總體工作格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忠實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應邀在主席臺就座的還有中共甘孜州委、州人民政府、甘孜軍分區、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同志,駐州省管高校負責人。
列席大會的有: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州委有關部門和群團部門負責人,州人大常委會辦事工作機構負責人,不是州十二屆人大代表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州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州人民政府直屬機構負責人,中央、省主管和省、州雙重領導的駐康有關單位負責人,各縣(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部分企業負責人和民營經濟代表人士。
記者 游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