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8年08月10日
我省對現行職工養老保險政策進行重大調整,省人社廳就公眾關注問題進行解讀
原則 為了不影響被征地農民特別是大齡和超齡被征地農民個人利益,調整后的政策確定了“待遇不降低、政策相銜接”的原則
參保 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可選擇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或職工養老保險,逐年繳費至符合條件時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待遇 對符合條件的兩類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確保政策調整前后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一致
□川報記者 劉春華
被征地農民不再通過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保險”)后,其養老保險待遇是否會受到影響?被征地農民生活補貼標準怎么計算、如何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是否還可以轉為職工養老保險……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我省現行職工養老保險政策進行重大調整。8月9日,省人社廳就此次政策調整中公眾特別關注的問題進行解讀。
為啥調整
國家對一次性補繳費參保等政策作了禁止性規定,我省作出相應調整
“這次政策調整是按照國家要求進行的。”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2008年以來,我省先后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將按城鎮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參保范圍,并且允許勞動年齡以上的被征地農民通過一次性補繳不超過15年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2016年12月,人社部、財政部對一次性補繳費參保、超齡人員參保、降低繳費基數下限等政策作了禁止性規定,要求各地加強基金征繳。根據規定,我省上述政策也應作出調整。
這位負責人解釋說,此次根據國家要求進行政策調整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可選擇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或職工養老保險,逐年繳費至符合條件時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一個大的變化是,不管多大歲數,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只要選擇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就只能從征地方案批準的次月逐年繳費,不能往前補繳。繳滿15年且達到養老金領取的年齡條件時,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該負責人說。
政策銜接
對符合條件的兩類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確保政策調整前后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一致
“這次政策調整對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待遇不產生影響。”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上述負責人介紹,為了不影響被征地農民特別是大齡和超齡被征地農民個人利益,調整后的政策確定了“待遇不降低、政策相銜接”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兩類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確保政策調整前后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一致:一是征地時已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被征地農民;二是征地時男滿46周歲、女滿36周歲及以上,參加居民養老保險至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的被征地農民。
生活補貼的標準如何確定?這位負責人介紹,生活補貼標準按被征地農民達到享受生活補貼條件時,領取的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與當年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15年、指數0.6的參保人員計發的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間的差額確定,隨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增而增加,隨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增而等額抵減。
他進一步舉例:假如張三是一個55歲的被征地農民,按調整后的政策,張三選擇參加居民養老保險,他享受的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是100元。但是按調整前的政策,張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他享受的基本養老金就是1000元,那么這1000元與100元之間的差額900元,就是張三應享受的生活補貼。又因生活補貼“隨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增而增加,隨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增而等額抵減”,因此,假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調增了20元,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沒有變,那么張三享受的生活補貼則增加20元;如果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未調整,而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調增了20元,那么張三享受的生活補貼則抵減20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征地農民自愿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補償費,政府就不再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也不為其發放生活補貼。
同時,此次政策調整后,還將停止執行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通過一次性補繳費計算為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規定。那么,居民養老保險是否還可以往職工養老保險轉移?
“居民養老保險仍可轉為職工養老保險。”上述負責人表示,按國家規定,這次政策調整并不影響居民養老保險往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只是原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得再通過補繳費的方式計算為職工養老保險年限,但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并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