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8年07月16日
新修訂的《四川省市(州)、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辦法》頒發實施
本網訊(陳松)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四川省市(州)、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辦法》。《辦法》共7章45條,從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領導體制、機構和人員、巡察范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紀律與責任等方面,對我省市縣兩級黨委開展巡察工作作出規范,標志著我省巡察工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辦法》要求,市縣黨委巡察工作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通過巡察利劍作用的發揮,把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到基層,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辦法》強調,我省市縣巡察工作必須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政治方向、人民立場,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堅持探索創新、務求實效的原則,在省委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縣黨委承擔本地區巡察工作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區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
《辦法》規定,市縣黨委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委書記擔任,向同級黨委負責并報告工作。同時明確了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副組長及成員組成,并對領導小組、巡察辦和巡察組的職能職責以及巡察工作人員選配、晉升交流等作出具體規定,明確提出了要把巡察崗位作為發現、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臺。
《辦法》明確,市縣黨委要將“六個圍繞、一個加強”納入巡察監督內容,在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黨組織進行全面巡察,實現巡察全覆蓋。根據需要,市縣黨委巡察對象所屬黨組織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可以納入巡察監督范圍,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應當納入巡察監督范圍。
《辦法》將工作實踐中探索開展的“機動式”巡察、交叉巡察、提級巡察等方式以制度形式固化下來,規定巡察組可通過聽取匯報、調閱資料等13種方式開展工作,并就建立巡察報告底稿制度、黨委書記在書記專題會上聽取巡察匯報情況報備制度以及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等督促整改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
《辦法》還對巡察工作紀律、被巡察黨組織和相關單位配合巡察監督等作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