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8年06月12日
為加強扶貧資金監管,我省建立完善扶貧資金監管機制,從6個方面進行強化,扎實推進扶貧資金監管措施落地見效,有力保障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的實現。
強化制度保障。制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辦法》等政策,健全管理運行、監督問責、績效考核等制度。
強化方式創新。委托第三方開展資金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開展“互聯網+精準扶貧會計代理記賬”試點;開通《陽光政務》政風行風熱線,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強化督查考核。將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情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情況、四項扶貧基金的使用情況等作為重點考核督查內容,隨機抽取5%到10%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進行檢查,其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強化問題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要求問題縣對照問題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及時整改。
強化公示公告。我省要求,扶貧項目資金分級分類公開,公開結果與脫貧攻堅工作年度考核掛鉤;創建脫貧攻堅信息公開平臺,解決群眾看不到、查不到、聽不懂等問題。
強化結果運用。對扶貧資金監管工作到位、成效顯著的脫貧攻堅考核先進縣和統籌整合工作成效明顯的縣進行獎勵;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問題較多的縣,省級相關部門針對問題進行通報或對負責人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