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網 2018年03月30日
記者從省發改委官網獲悉,近日四川已經正式啟動了高鐵安全立法調研工作。為解決高速鐵路安全監管問題,《四川省高速鐵路安全保護辦法》(代擬稿)(以下簡稱《辦法》)此前已在網絡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辦法》對廣受關注的潛在安全隱患進行了規定:包括擅自進入高速鐵路的封閉區域,在高鐵安全保護區內放風箏、孔明燈、飛行器等情況。
具體而言,在高速鐵路線路兩側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在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100米內燒荒、焚燒垃圾和使用野外明火。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內燃放煙花、爆竹,放飛鳥類、飛行器、風箏、孔明燈、無人飛機、小型航空器、動力傘等低空飛行物或者飄浮物體。在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一旦出現上述違法行為,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的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性的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成都商報記者 鄒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