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 2018年01月17日
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16日訊(記者 李丹)16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成都市人社局獲悉,市人社局城鄉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在蓉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稱從2018屆(含)起,成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標準從800元/人調整為12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據悉,為貫徹落實好《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新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做好在蓉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此前,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教育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在蓉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從2018屆(含)起,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標準從800元/人調整為12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時具有多重身份類別的,不重復享受。
補貼對象主要是在蓉普通高等學校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的六類學生(全日制學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類學生)。一是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二是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三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四是殘疾畢業生;五是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六是就讀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在蓉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或特殊教育院校的職業教育類應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的范圍、標準、時間和工作要求,參照本通知執行。
高校畢業生在哪里申請辦理求職創業補貼?
解讀稱,畢業學年開學后,符合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請,由各院校負責收集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將初審通過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各院校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于畢業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將補貼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匯總后,報送院校所在地的區(市)縣就業局。同一院校有多個校區且分處不同區(市)縣的,由各校區所在區(市)縣就業局受理。
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的材料有哪些?
解讀稱,公示材料、申請求職創業補貼院校基本情況備案表、成都市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成都市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成都市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明細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
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親屬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需提供由就讀學校查詢資助管理系統后出具的證明原件;殘疾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及復印件;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需提供由就讀學校查詢資助管理系統后出具的證明原件。(以上材料的有效期應均為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學校經辦部門對學生申請材料審原件留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