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7年12月20日
非行政許可政務服務事項明年底30%以上“一次辦結”
●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不得在法律法規之外設立面向社會公眾的審批事項
●對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加強監管,制定具體細化的監管措施和替代辦法
●對下放給基層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按照權責一致原則及時制定出臺配套措施
本網訊(陳松)記者12月19日從省政府網站獲悉,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確,到2018年底,全省將實現除行政許可外的政務服務事項30%以上“一次辦結”,成德綿地區于2018年6月前實現上述目標。
為實現這一目標,我省將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標準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設。以標準化為手段,建立行政許可事項、流程、服務、受理場所與管理、監督檢查“五位一體”相互配套協調的標準化體系;以制度化為保障,進一步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工作制度和審批機制;以信息化為目標,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構建全省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
我省將重點推動簡政放權落實落地、規范完善權責清單管理、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加強行政審批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加快行政審批信息化建設。通知強調,要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不得在法律法規之外設立面向社會公眾的審批事項。對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加強監管,制定具體細化的監管措施和替代辦法;對下放給基層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按照權責一致原則及時制定出臺配套措施,并加強監督指導和跟蹤評估。要動態調整權力清單,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要把編制實施“兩表兩單”作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有力手段,進一步推進權責清單與“三定”規定互相銜接、互為補充,強化部門監管責任。
同時,我省還將出臺加快推進全省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方案,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此外,我省還將繼續深化完善成都市武侯區、新津縣,綿陽市江油市,巴中市4個國家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在成德綿所有縣(市、區)以及其他有條件、有積極性的地區穩步擴大試點,鼓勵探索多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