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01月11日
■本網記者
“商圈”“平臺”“聯盟”“貨幣”“共享”“公益”……近年來,這些投資領域的概念不斷凸顯在人們的視野中,也有不少不法分子借此打起了你的壞主意。近日,省公安廳通報稱2017年1—11月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經濟犯罪案件4605件,涉案金額103.7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3953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1.5億元。
公安提醒
如何識別防范經濟犯罪?
一是不要貪圖小利。切勿聽信諸如“高利息”“高回報”的謊言,要知道天上不可能掉餡餅;
二是投資有風險,出手須謹慎。對于手頭資金并不寬裕者,最好不要拿出自己微薄的積蓄(比如:退休養老錢)輕易投資,確實想投資的要走正規渠道,出手前先要向相關部門咨詢了解清楚,謹防上當受騙;
三是不要去參與所謂的“免費健康講座”“免費參觀旅游”“免費聚餐”等活動。企業都是以營利為目的,這類所謂的免費好處后面肯定都隱藏有謀利的暗箭,所以一定不要去參與,不要被他們所謂的熱心、熱情迷惑,捂緊自己的錢袋子。
如何識別防范傳銷犯罪?
傳銷已成為危害群眾合法利益、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毒瘤”。以資本運作、連鎖經營等為幌子的聚集型傳銷依然嚴重,而隨著互聯網、微信、QQ等社交軟件、自媒體以及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發展,以虛擬貨幣、金融互助、愛心慈善、股權投資、微商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發展更加迅猛,并常與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交織,欺騙性強、誘惑力大、對國家經濟安全及社會穩定造成惡劣影響,并日漸向政治安全領域傳導。
四川公安提醒說,對于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軟件傳播的內容,要看清本質,特別注意從以下三點進行識別:
一是入門費,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者繳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
二是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并按照一定的規律形成上下層級關系;
三是團隊計酬,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傳銷。希望廣大民眾要擦亮雙眼,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對于高息、暴富的承諾要保持清醒,防止跌入傳銷陷阱。對于身邊發現的涉傳線索,建議及時向工商或者公安部門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