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4月29日
◎本網評論員
“我因‘2018·2·16’重大森林火災而被撤職處分時,心里壓力特大,始終感覺抬不起頭。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在我墜入人生低谷時,組織不但沒有嫌棄我,而是在一次次的回訪教育中給了我無盡的溫暖與力量,讓我很快打開‘心結’、走出迷茫,并任命我擔任八角樓鄉木澤西村駐村第一書記和縣森林草原防火宣講員。真心的認錯、悔錯、改錯,讓我在兩年多的駐村戰貧和林草防火宣傳中不但實現了自我‘救贖’,而且用出色的實干實績讓自己重新站了起來。”雅江縣“跌倒干部”張建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感慨地說。
讓“跌倒”干部重新“站起來”,既是嚴管與厚愛、激勵與約束、容錯與糾錯并舉的生動展現,更是“再監督”“再教育”“再關愛”之下使其重拾信心“再出發”的務實之舉。近年來,在正風肅紀和高壓反腐態勢下,一批犯錯誤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受到了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如何教育幫助這些“跌倒”干部重新站起來,已成為擺在各級黨組織面前的一大現實課題。我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切實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監督執紀全過程,著力將回訪教育融入審理談話、處分宣布、解除處分、監督檢查等工作之中,帶著責任暖心回訪,帶著感情教育引導,帶著真情解決難題,既當心理疏導“按摩師”,更做“破罐子”“修復匠”,既讓其感受到紀法約束的硬度,又讓其感受到批評教育的力度,更讓其感受到組織關愛的溫度。通過5500余人次的交心談話、回訪教育和跟蹤回訪,目前,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先后為23名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辦理恢復黨員權利事項、為189名受處分干部辦理解除處分,并向相關部門提供任用參考建議145人。在紀法的剛性、教育的柔性與關愛的人性三重疊加作用下,這些“跌倒”干部重新燃燒起了干事創業的火熱激情。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常人犯錯誤往往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對于黨員干部來說也是如此。畢竟在工作中,黨員干部要經受很多考驗,一些干部也是在不知不覺中犯下錯誤和受到處分的。如果因為一個決策、一個嘗試、一次失責就把敢作敢為的干部徹底“否定”,顯然難以讓人真正服氣。盡管犯錯誤、受處分是違反黨紀法規后所必須承擔的后果和付出的代價,但如果我們對犯錯誤、受處分的干部一味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和“一票否決”的辦法,這種表面上看起來的“嚴”,不但難以發揮其應有的效用,反而會讓那些因一時失誤、失敗、失責而犯錯誤、受處分的干部成為“另類”甚至被打入“冷宮”,這種心理上與精神上的雙重打擊,不但會讓這些“跌倒”干部徹底“心碎”,而且還會讓其他干部在干事創業上更加畏首畏尾、瞻前顧后,進而滋生“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消極思想。因此,我們一定要給予“跌倒”干部更多“將功補過”的機會,著力在全州上下營造出“支持改革者、鼓勵創新者、寬容失誤者、保護干事者”的濃厚氛圍,真正讓“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成為一種正導向和正激勵。
讓“跌倒”干部重新“站起來”,就要嚴格執行容錯糾錯機制,對黨員干部所犯錯誤要有一個正確的評價,切實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切實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切實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既包容和理解無意過失犯錯,更依紀依法嚴肅查處那些有意違紀違法者。只有厘清邊界、明確標準、建立清單,對該容的大膽容錯,不該容的堅決不容,只有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運行,才能真正為干部干事創業提供清晰的行動準則和穩定的心理預期,進而通過容錯糾錯機制的精準發力,激勵各級干部放開手腳大干實干,真正讓“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成為一種行動自覺與價值追求。
讓“跌倒”干部重新“站起來”,就是要主動擔負起教育挽救干部的責任,著力做深做細做實監督執紀問責“后半篇文章”。對待犯錯誤的同志,查處只是手段,最終目的是讓其認識錯誤、汲取教訓、悔過改錯,并在變“有錯”為“有為”中,獲得“重新站起來”的機會。因此,對待“跌倒”干部,既不能一“處”了之,更不能一“問”了事,而應當采取“點穴式”回訪教育方式,根據受處分人員的性格履歷、錯誤性質和情節、處分類型、處分期間個人表現等具體情況,因人施策、對癥下藥,在精細精準之中把回訪教育做到點子上、做進心坎里,真正用組織的“再教育”使其認識到錯誤的根源,真正用組織的“再關懷”使其放下“包袱”再出發,進而早日回歸正常和重新“站起來”,繼續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建功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