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07月23日
◎王才忠
如果以發展為由對安全漠視不顧,對隱患視而不見,對近在眼前的重大風險聽之任之甚至“有意護短”,那就有必要進一步反省我們的發展觀、政績觀,有必要深刻檢視安全監管責任和依法治理的落實機制。
應急管理部17日在四川宜賓召開“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現場會,剖析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措辭嚴厲地稱,當事企業“利欲熏心”“無法無天”;“當地基層政府從招商引資到落實安全生產部署等方面,都存在問題”,客觀上縱容了企業的違法行為。
痛定思痛,監管部門的嚴厲措辭反映了事故及其性質的嚴重性。自2015年天津濱海新區危險品倉庫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以來,各地落實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取得明顯進步。但從“7·12”重大爆炸著火事故來看,在有些地方和部門,“安全生產”依然還是耳旁風,“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然只是一句口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然只是寫在紙上,“安全生產法規”依然只是擺設。
作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宜賓的當事企業應依法通過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后才能建設;安全設施施工完成并經檢驗、檢測合格后,方可組織制定試生產方案、開展試生產。但從初步的調查情況來看,事故單位根本不把法規當回事,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安全風險完全失控。顯然,沒有當地基層政府的默契配合,當事企業不會有如此的底氣。
早在去年7月,宜賓市安監局就檢查發現該企業未批先建,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補辦危化品建設項目“三同時”手續。但該企業僅在2017年12月補辦了宜賓市安全監管局發給的安全審查意見書。今年3月15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未通過,在辦理有關許可手續的同時,卻拒不執行停止建設指令。安監部門發現了問題,當事企業卻“拒不執行停止建設指令”,對這種明目張膽的違法蠻干行為,當地安監部門為什么會束手無策?監管中的“腸梗阻”到底怎么形成的?又應該如何加以根治?從應急管理部負責人的嚴厲措辭里可找到初步答案。
我們的發展都是為了人民,生產如果沒有安全保障,發展就已失去意義。如果以發展為由對安全漠視不顧,對隱患視而不見,對近在眼前的重大風險聽之任之甚至“有意護短”,那就有必要進一步反省我們的發展觀、政績觀,有必要深刻檢視安全監管責任和依法治理的落實機制。
在百舸爭流的發展時代,特別是在一些欠發達地區,或多或少患上了發展的“焦慮癥”,為了速度,為了排名不靠后,一些人總是有“撿在菜籃子是顆菜”的心理,有一種“超常規”發展的沖動,結果像宜賓“7·12”事故這樣,把“安全”二字拋諸腦后,因小失大,后悔莫及。
把嚴厲的措辭變成最嚴厲的措施,首先需要落實最嚴格的監管機制和問責機制,要像從嚴治黨那樣從嚴治理安全問題,切實做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層層織密安全生產責任網,對推責失責者嚴肅追責,決不姑息。把嚴厲的措辭變成最嚴厲的措施,需要將安全生產納入法治的軌道,真正“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解決安全生產問題”,讓安全生產的法規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任何人、任何單位都必須在法規的框架下規劃、建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