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侯俊培 黃杰)為進一步落實中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深入推進我州紀律監察體制改革,州紀委監察局在省紀委組織部和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指導下,歷時三個月,完成內設機構的調整。
優化資源配置。在“不增加行政編制,不增加內設機構個數”的前提下,整合3個內設機構,將黨風政風監督室(州廉政建設辦公室、州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州委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招標投標監督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州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不再加掛州委懲治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州廉政建設辦公室牌子;重組2個機構,組建組織部、宣傳部;撤銷監察綜合室牌子;將政策法規研究和派駐派出機構工作室更名為法規和研究室。
突出主責主業。聚焦“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把機構和力量進一步調配到主責、主業上來,新設第五紀檢監察室和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增強了執紀監督機構和工作人員力量,強化了執紀監督機構的職能職責。
上下基本對應。按照省紀委“上下對口、職責不交叉”的要求,將行政效能電子監察和96960行政效能投訴兩項職責交由州政府辦公室行政效能科負責,重新規范了14個內設機構的職能職責。調整后州紀委監察局機關的內設機構和職責基本與省紀委監察廳一致,做到各 內設機構職責定位界限清楚,避免交叉。
強化自我監督。認真落實中紀委“對自身的監督必須更加嚴格,執行紀律必須更加剛性”要求,為加大自我監督力度,防止出現“燈下黑”,新設立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強化對全州紀檢監察系統自身的監督和管理。
調整后,州紀委監察局的內設機構數仍為1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