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04月15日
本網訊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近日,我州對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責事項(州級)進行了清理審核,形成《甘孜州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責清單》,經州政府同意向社會公布。
《權責清單》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設置,確保各事項的確定于法有據、依法合規,確保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在法律法規框架內依法行使、依照職權運轉。
《權責清單》包括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兩部分,具體由權力分類、事項名稱、實施主體、實施依據、責任事項、責任事項依據、追責情形、追責依據、免責事項等要素組成,涉及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等9個州級行政部門143項行政權力事項;權力事項類型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裁決、行政檢查和其他行政權力等6類,涵蓋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礦權)出讓、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及疫苗采購)等領域。
我州嚴格落實“行政機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堅持權責一致的原則,以梳理公布清單為基礎,進一步厘清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權力和責任,完善綜合監管、協同監管工作機制,創新監管體制,各司其職、互相協調、密切配合,促進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
州行政審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