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局辦) 今年以來,州環保局從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要環境工作領域入手,把改革完善環評制度機制作為突破口,進一步提升行政審批效率,完善監管機制。
取消環評初審制。環評初審制,對政策宏觀上把好環評關口曾起到積極作用,但必然給項目單位帶來程序增加、手續繁瑣、審批時間變長等“副作用”。局黨組深入梳理各項管理制度、工作制度,重點查找不符合、不適應我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求的不合理制度和規定,主動放權,取消了環評初審制度,在符合法規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了環評程序,縮短時間,方便群眾和項目單位辦事。
完善環評監管機制。重點是解決行政監管和技術審查兩個層面交叉影響的問題,為此,局黨組要求相關科室和部門的行政管理人員不得參與環評技術審查,不準收取“審查費”、“專家咨詢費”,防止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隔斷利益交割,破除潛規則和灰色地帶,切實從源頭上為環評審批把好關,發揮好行政監管的作用。
一系列主動的“瘦身”,帶來的是環保部門服務能力“強身”的效果,同時提升了環保部門服務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