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3月20日
本網訊 為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按相關規定,我州出臺系列階段性“降、免、緩”等社會保險政策措施,以此來減輕企業負擔,推動企業快速發展。
階段性“降”社保費。降低養老保險費,繼續階段性失業、工傷保險費費率。養老保險總費率為24%,其中,單位16%,個人8%;失業保險總費率按1%,單位 0.6%,個人 0.4%。
階段性“免”社保費。免征各類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養老、失業、工傷單位繳費部分,執行時間為2020年2月至6月;減半征收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執行時間為2020年2月至4月。2020年2月1日起新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其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按計劃施工期分月平攤,施工總承包單位為大型企業的,在2月至4月應繳納的部分減半征收;施工總承包單位為小微型企業的,在2月至6月應繳納的部分免于征收。
階段性“緩”社保費。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參保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交期間,免收滯納金和利息,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州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