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7年08月11日
本網訊(局辦)為深入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加強對檢察機關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解決檢察機關“自己選人監督自己”的問題。甘孜州司法局嚴格落實去年底印發的《四川省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相關規定,主動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按照“公平公正、把好關口、嚴格程序、好中選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組織評議、擬任人選公示等程序,圓滿完成了10名省級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108名州級人民檢察員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工作。118名省、州級人民監督員中有公務員、教師、醫生、個體戶、工商企業主、村(社區)群眾、退休人員等各方面的優秀人員,并合理兼顧性別、年齡、民族、地域、黨派等因素,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按照“確定名額、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社會公示和選任公布”六個程序開展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工作,具有嚴謹的程序性。人民監督員獲選任后,除了可以對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的11種情形實施監督外,還可以受邀參加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開展跟蹤回訪、執法檢查、案件評查工作,或者舉行案件公開審查等檢務活動。
8月7至8日,甘孜州司法局組織召開“甘孜州人民監督員頒證暨初任培訓工作會”,會議對全州新選任的118名人民監督員進行了宣布和頒證,人民監督員現場進行了宣誓,人民監督員代表現場作表態性發言。會議要求,新選任的人民監督員要珍惜司法體制改革提供的寶貴機遇,嚴格要求自己,切實增強做好監督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榮譽感,切實增強學習意識,盡快掌握監督辦案所需的各種業務知識和技能,完善自我、提升素質,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從維護國家法律尊嚴、確保司法公正的高度,認真履行好人民監督員的各項職責,不辜負黨和人民群眾的期望。
會議的召開,標志著由司法行政機關選任的首批人民監督員正式履行監督職責,也標志著司法行政機關對人民監督員的管理模式正式投入運行,還標志著檢察權行使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正式形成,為推動我州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