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州發改委)近日,我州留存電量方案獲省發改委和省經信委審核批復,下達我州2016年度留存電量計劃26.6億千瓦時。其中,民生用電量為4.64億千瓦時,工業用電量21.96億千瓦時,飛地工業園區用電量14.34億千瓦時。
今年,我州留存電量采取計劃留存電量和市場留存電量兩種形式。計劃留存電量電價沿襲原有的定價方式,即按上網電價的90%加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市場留存電量的上網電價與直購電相似,即用電企業與發電企業實行合同定購且價格低于計劃留存電量的上網電價并加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相對降低了用電企業生產成本和保障發電企業利益,是對留存電量分配和定價方式的一種探索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