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格桑土登)記者在近日召開的州佛教協會深化“五二三”學教活動第六期研討會上獲悉,為更好發揮州縣佛協職能作用,弘揚傳承藏傳佛教,推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2015年起我州佛協系統將建立全面的考試制度。
在州佛教協會的主導下,組建由五大教派高僧大德組成的指導委員會及審查委員會,任期為五年。研討會上提出要切實加強政府審批的佛學院和其他班(點)建設,州縣佛協和佛學院聯合組建學業水平等級考試評審小組,在政府審批的佛學院和有佛學班的五大教派寺廟學僧中建立傳統和現代相結合的考試制度,并根據平時品德操行記錄,評價佛學造詣,認定不同的學銜等級,頒發相應證書,在網絡媒體進行公布,以培養品學兼優的弘法利生后繼人才。首先在州縣佛協會長和機關工作人員、寺管會成員、出納、會計中推行考試制度,考試內容為三主要道、皈依法、國家法律法規、《宗教事務管理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佛協章程》、《甘孜藏族自治州宗教事務條例實施細則》和“五二三”學教活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