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09月26日
本網訊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動司法救助融入鄉村振興戰略,康定市人民檢察院與康定市鄉村振興局建立了《關于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辦法(試行)》長效機制。近日,市鄉村振興局將經村、鎮、市按照識別程序認定的2戶易致貧返貧監測戶作為國家司法救助線索移送該院。
該院收到救助線索后及時開展救助審查,深入到塔公鎮五某某、澤某某家中實地調查,走訪包村干部、分管鄉村振興工作的領導以及申請人鄰居核實情況。經審查核實:今年4月,62歲的五某某突發腦疝、腦血管等疾病致偏癱,生活不能自理,現由其弟弟阿某某照顧,治療費已經超過14萬元,家庭收入僅靠其年邁的妻子打零工維持,經濟狀況非常困難,系監測對象中的突發嚴重困難戶。另一戶救助申請人澤某某早年喪夫,獨自撫養兒子四某某長大,家中還有一位70多歲的農村特困人員需要專人照料。不幸的是,四某某于今年4月經華西醫院診斷為慢性腎病,需長期規律透析治療,目前已花費25萬余元。近期母子腎源配型成功,等待換腎治療,但急缺醫療費。該戶系脫貧戶、低保戶,也是監測對象中的突發嚴重困難戶,因無經濟來源,生活陷入困境。通過全面審查,以上2戶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
9月20日,該院與市鄉村振興局工作人員一同來到塔公鎮塔公村和多拉村,在鎮黨委副書記、包村干部等人的見證下,向五某某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0.6萬元,向困難戶澤某某以及其子四某某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1萬元。
該院司法救助工作堅持“應救盡救”原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將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偉大工程,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優勢,持續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院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