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董正山) 為了強化專項扶貧項目精細化管理,規范對貧困村的扶持項目申報程序,最大限度發揮扶貧資金使用效率,德格縣完善了扶貧項目資金管理相關工作制度,堵住扶貧資金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將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據了解,今年該縣將實施整村推進56個(村),其中省級貧困村48個、縣級貧困村8個。該縣于2013年底至2014年初,分三個組對全縣2013年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整村推進項目進行了督辦檢查。檢查中發現貧困村立項不準,出現專項臺帳不健全、項目驗收和資金報帳撥付滯后等問題。為此,該縣完善了扶貧項目資金管理相關工作制度,分別就扶貧項目的實施范圍與選定、項目建設重點與政策支持、規劃編制與項目立項備案、項目公示與組織實施、資金監管與項目驗收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由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持的項目村,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管理規定,同時,成立監督專班,嚴格執行扶貧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將建設內容、資金來源與額度、實施責任主體、實施期限等內容公開。項目村要嚴格執行財政報帳制管理,對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項目村和個人,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處理或給予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