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7年08月23日
本網訊(縣府辦)康定市近日采取“四舉措”,推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將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措施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投入機制,統籌相關財政資金,合理安排專項建設基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力度。通過推行綠色信貸、PPP、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進入土壤污染防治市場,完善“以獎促防、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等激勵政策,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強化監督執法。按照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省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規范污染地塊和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工作。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環保督察和環境執法重要內容,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強化對企業、區域、污染物的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嚴格考核問責。堅持“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落實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加強評估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重要依據。對工作推動不力、土壤環境問題突出、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或評估考核結果較差部門,采取預警、限期整改、環評限批和約談等措施,嚴肅追究責任,推動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