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巴縣委組織部
丹巴縣對照省、州巡回督導組通報問題,深刻反思,總結查擺出集中整頓中存在“統籌推進不力、責任主體履職不力、督查指導不力、整改落實不力”四個方面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落實責任分工、強化督導整改,確保問題解決到位,整頓工作有序有效。
以上率下,著力解決統籌推進不力的問題。針對部分黨員領導干部思想上不重視,不積極參與整頓工作,導致推進乏力的問題,成立丹巴縣軟鄉弱村集中整頓整改督辦領導小組,縣委書記、縣長掛帥,15名副縣級黨員領導干部一對一確定責任鄉鎮,全權調配管理駐鄉整頓工作組、弱村“第一書記”和共建共創機關下派干部等工作力量。縣委書記、縣長作出表率,每月到軟鄉弱村指導整頓不少于2次,每季度到軟鄉弱村上黨課不少于1次;縣委組織部長每季度完成21個重點整頓對象的覆蓋走訪;副縣級黨員領導干部每周到責任鄉鎮開展1次工作研判,進村現場指導1次。截至目前,27名縣級黨員領導干部開展實地調研73次,召開協調推進會25次,上黨課16次,幫助擬定發展思路13條,協調解決20余個具體問題,督促鄉村黨組織負責人簽訂整改責任書15份。
落實責任,著力解決責任主體履職不力的問題。針對“第一書記”和鄉村黨組織負責人履職不到位,各責任主體開展整頓避重就輕等問題,實施“第一書記”月述職制度,各鄉鎮每月召開群眾大會,組織各村“第一書記”集中述職,并開展滿意度測評,對履職不負責、工作不認真的,采取約談或撤職處理。將每個軟鄉弱村的整頓措施細化到蹲點指導組的責任領導,確保每名責任人都牽頭落實2條以上的整頓措施,并在整頓期間總結1條經驗做法、解決1個突出問題;對不敢逗硬整改、搞敷衍應付的村(社區)負責人,經核實一律停發生活報酬,其現實表現直接作為2016年村級換屆組織考察的主要依據。截至目前,全縣開展“第一書記”工作述職40余次,各蹲點指導組責任領導已落實整改措施100余項,總結經驗做法20余條;幫助弱村制定發展規劃32條,解決老大難問題70余個。
細化要求,著力解決督查指導不力的問題。針對前期督導工作中存在的督導時間少、逗硬整改少、成員對業務工作不熟悉等問題,縣委組織部每月定期組織督導組成員學習省、州、縣委關于軟鄉弱村集中整頓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每月列出軟鄉弱村集中整頓督導重點明細表,細化督導職責和工作要求;各督導組每周督查軟鄉弱村不少于1次,且至少督導4個弱村,針對問題點人點事不少于3條,督查結果向鄉鎮反饋的同時,書面報告縣委。目前,全縣已組織督導組成員開展業務學習11場次,各督導組深入軟鄉弱村開展督導17次,督查鄉(鎮)15個、村(社區)46個,發現4類15個問題,制發督查通報3期,約談、處理黨員干部13名。
跟蹤問效,著力解決整改落實不力的問題。針對前期問題整改不徹底、執行落實不到位、同樣問題反復出現的情況,落實“第一書記”、支部書記的整改責任,積極組織發動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和農牧民黨員,按照整改問題每月30%標準,落實人頭責任,實行銷號整改。鄉鎮紀委發揮一線跟蹤優勢,全程把控整改進度、整改成效,做到每月每村走訪5戶以上農牧民戶和3名以上黨員干部,全面了解群眾對整改工作的滿意度,及時預警糾錯。對整改過程中存在推拖繞現象的個人或主要負責人實行誡勉談話,下發具體事項限期整改通知書。目前,各鄉鎮已審核整改臺賬73份,走訪群眾700余名,黨員400余名,完成達標預驗收8項,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