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1年08月03日
資格確認合格后,從申報次月起享受政策
本網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唐子晴)8月2日11時,攀枝花市居民楊軍來到東區東華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向工作人員遞交了育兒補貼金申請,這是當地第一個提交育兒補貼金申請的家庭。
7月28日,攀枝花市公布《關于促進人力資源聚集的十六條政策措施》。根據政策,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生育二孩、三孩的符合相關條件的家庭,每月每孩發放500元育兒補貼金,直至孩子3周歲。
數據顯示,6月12日至8月2日,攀枝花新生人口總數達444人,其中二孩185人,三孩38人。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政策公布后,已接到不少咨詢生育補貼金的電話,也接待了很多前來現場
咨詢的市民。為此,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攀枝花市財政局印發《攀枝花市發放育兒補貼金實施細則(試行)》,明確基礎申報材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申報當月為正常參保狀態的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復印件;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和復印件;申報對象本人的攀枝花市社保卡復印件。
申請對象可到子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進行現場申報,也可以通過“一卡通”陽光審批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申請對象資格確認合格后,從申報次月起享受政策,按月計算,次年第一季度前由縣(區)衛生健康局按照“一卡通”業務流程,集中通過“一卡通”平臺一次性發放到享受對象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