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 2018年05月17日
今年是全面推進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的第二年,相關試點也進入攻堅階段。近日,四川省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加強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期間生產經營等人為活動管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入圍市州嚴格管控公園內人為活動,切實做好公園內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
《通知》要求,今后建設項目要優先避讓國家公園,并對劃入區的已有保護地和其余區域提出了分類管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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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地,是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水利風景區、文物保護單位等。根據《通知》,劃入區在試點前建立的保護地,要繼續執行相關法律法律和政策嚴格管控,確保保護力度只增不減。
對于劃入區的其他區域,《通知》要求,要按照國家公園區劃嚴格管控。特別是核心保護區和生態修復區,禁止新增生產經營活動,不符合保護和規劃要求的各類設施、工礦企業等要逐步搬離。未經許可,核心保護區和生態修復區內不得新建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已有的自然觀光、科普教育、生態旅游等活動區域,不得新增生產經營活動及設施,傳統游憩區不得新增商業房地產項目
對于劃入區內非保護地上的集體土地,《通知》提出,要在尊重所有權人、承包權人意見基礎上,通過租賃、置換等流轉方式,由國家公園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劃入區的內集體林地不得用于非生態保護保護項目建設,并嚴禁國家公園內天然林、國有林商業性采伐和一級公益林采伐。
根據中央要求,2020年前,均是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