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本網記者)日前,四川省制定完善了《四川省市(州)、貧困縣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年度考核辦法》和《四川省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實施方案》。
貧困戶達到“1超6有”,即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有義務教育保障、有基本醫療保障、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貧困村達到“1低5有”,即貧困發生率低于3%,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絡;貧困縣達到“1低3有”,即貧困發生率低于3%、鄉鄉有標準中心校、有達標衛生院、有便民服務中心,就算“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