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設用地 優先保障重點項目
本網訊(邢珊瑚)3月28日,省國土資源廳下發《“項目年”重點項目用地保障措施的通知》提出,將在強化規劃引領、用好年度計劃、盤活存量用地、改革用地制度等八個方面破題,打出組合拳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推進改革。
在用好增量方面,將有效使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實施精準保障。按照保落地、保開工、保當期原則,統籌安排建設項目用地時序。重點項目用地實行分級責任管理,省管計劃重點保障100個省級重點推進項目,所需用地計劃省上配套70%,地方配套30%;其余531個重點項目用地由地方政府重點予以保障。
在盤活存量方面,將加大對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及低效閑置土地的清理和去庫存力度,清理出的土地及盤活企業關閉、重組等形成的存量建設用地,優先安排用于重點項目。對舊城區、城中村改造后騰出的土地,可依據城市總體規劃依法調整土地用途,優先安排用于重點項目。
在推進改革方面,將改革用地制度,積極推行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后讓等多種工業用地供地方式。鼓勵項目分期建設,分期供地。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情況下,鼓勵重點項目和其他項目工業企業租用國有土地和標準廠房。鼓勵工業企業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業廠房或增加原廠房層數與容量,提高的土地容積率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在服務方面,將建立重點項目點對點跟蹤服務聯系制度,開辟重點項目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建立內部協同機制。